市政府关于朱千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政干〔200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朱千波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姚国钧同志为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单俊男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任命李铭同志为南通市建设局副局长;
任命左晓明同志为南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免去其南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助理职务;
任命周金荣同志为南通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
任命冯亚军同志为南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陆士冲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免去其南通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职务;
任命张庆国同志为南通市农业局局长助理(副处级);
任命刘锦飞同志为南通市物资总会助理调研员;
免去王志坚同志南通市审计局局长助理职务;
免去黄洪平同志南通市文化局局长助理职务。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