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办发〔2005〕21号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有关单位:
现将市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责任制管理领导小组目标责任制管理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市级机关部门职能工作目标申报确认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关于2005年度市级机关部门职能工作目标申报确认的意见(市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办公室 2005年2月28日)
2005年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要求,全面落实“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加强市级机关部门目标责任制组织管理,科学构建年度考核工作目标体系,现就2005年度市级机关部门职能工作目标申报确认提出以下意见:
一、申报确认程序
部门职能工作目标申报确认采取部门申报,市目标办和重点工作目标综合管理部门联审,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总体要求
2005年度部门职能目标的制定,要弘扬“三创”精神,突出跨越发展、争先创优的主题,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当江北“两个率先”排头兵为总目标和总要求,以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报告、市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和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为主要依据,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瞄准全省“最佳”,全面争先进位。要体现全局性、先进性、创造性和可考核性原则,做到目标定位更高,发展重点更明,推进措施更实。部门工作目标是否科学准确、严肃认真地确定,能否体现争先创优、高点定位,将作为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实绩时评估定档的重要依据。
三、目标构成
市级机关部门职能工作目标由重点工作目标和其他业务目标两部分构成,突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部门职能工作目标必须是围绕全局、紧扣中心、高点定位,能够体现跨越发展、争先创优要求的工作。部门制订年度工作目标的态度和水平,将作为考核部门工作实绩时评估定档的重要依据。
部门重点工作目标主要是市委、市政府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包括市政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工作、五城同创工作等)分解及部门服务于全市总体目标的重要举措。继续强化重点工作目标综合管理。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重点工作牵头管理部门在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制订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重点工作目标要建立全面、科学的支撑体系。各牵头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抓好各单项目标任务的细化、实化和分解落实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推动重点工作目标实施中的职责和要求,明确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并以此为抓手,做好重点工作目标的督促检查和推进落实工作。各牵头管理部门提出的部门重点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经市分管领导确认后纳入部门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重点工作目标占职能工作目标总分的60%左右。
部门其他业务目标突出部门主要职责工作,以量化指标为主。业务工作目标要兼顾到部门内设专业处室的面,要与部门内部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相结合,做到重点突出,工作创新,措施扎实。与公务员应知应会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人人抓工作推进,层层抓目标落实的工作机制。目标分值占职能工作目标总分的30%左右。
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分值占职能工作目标总分的10%,年内新增的部门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由市目标责任制管理办公室书面下达相关部门。
四、时间要求
各部门结合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人代会等全局性工作会议精神,确定2005年度部门职能工作目标。部门2005年度工作计划、《2005年度市级机关部门职能工作目标申报表》(略),以及省、市研究部署部门2005年度工作召开的专题会议工作报告和各级领导讲话材料,于3月底前一并报送市目标责任制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市行政中心综合楼204室;联系人:董俊、缪小娟;联系电话:5097229、5217229、588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