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05〕28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地税局、财政局、建设局《关于加强市区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