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2-21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委发〔2005〕20号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在苏中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更好地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南通服务,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05〕15号)精神,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一)充分认识建设教育强市在我市经济社会全局中的战略作用。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已进入跨越发展的新阶段,面临重大发展机遇。面对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快和国内外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要进一步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和发展活力,加快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南通,最突出的优势是教育优势,最重要的资源是人力资源,最根本的是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作用,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工作热情,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开放与发展各项工作,全力打造教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建设教育强市任重道远。“十五”以来,我市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教育投入持续增加,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实力显著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普及水平不断提高,办学体系日臻完善;教育体制、机制更加灵活,教育管理更为规范,办学活力明显增强;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质量高位走强,办学效益继续攀升。南通教育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多样化、多层次的受教育机会,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成为体现城市形象的一大标志品牌。同时也应看到,我市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还比较薄弱,发展不平衡,教育现代化程度不高,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艰巨;教育改革与开放步伐不快,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力度有待加大;优化教师队伍的途径和方法不多,素质教育有待深化,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尚需进一步增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明确建设教育强市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以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开放为主要动力,以建立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有力支撑,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推动知识贡献、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为重要使命,构筑教育思想、内容、技术、装备、师资和管理现代化的综合优势,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效益,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健康、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南通作出更大贡献。
  (四)确立建设教育强市的奋斗目标。到2007年,全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显著提高。力争2个以上县(市)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均衡发展得到初步实现。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范多元的办学格局;教育结构更为优化,教育布局和资源配置更为合理,教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农村教育得到加强,城乡教育与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社会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超前于经济建设的发展,领先于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进度,争取到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教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并基本建成教育强市,确保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位于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国民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达96%,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
  ——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进一步提升。到2010年,使全市80%以上的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幼儿园标准,80%以上的中心小学达到省实验小学标准,80%以上的中心初中达到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初中标准,9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到省三星级高中办学标准, 85%以上的主体职业学校达到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办学标准。高等学校办学资源优化整合,办学水平不断提升。素质教育得到全面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质量和效益继续位居全省前列,全体青少年学生得到健康和谐发展。
  ——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备。到2010年,基本建成开放多样、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大。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教育网络,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全体市民提供更为公平、充足、优质的受教育机会,较好地满足学习型社会的发展需要。

  二、深化教育改革,激发事业发展活力
  (五)继续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巩固和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落实县级政府主要责任的同时,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积极性。要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教育工作的重点,健全“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多方协作”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宏观调控和资源整合,形成政府、学校、企业、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办学、中高职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格局。根据全省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调整的新情况,强化对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职教的宏观统筹和政策支持,推动南通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六)加快建立多元办学机制。坚持义务教育以政府举办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同时政府办好一批示范性高中、职业中学和幼儿园;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支持公办普通高中、中高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吸收社会资金合作办学。允许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部分学校在不改变公办学校性质、不涉及产权流转的前提下,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或经有权部门批准后整体转制为民办学校,转制回收资金统筹用于公办学校偿还债务和建设发展。各地要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探索和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模式,制定发展民办教育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实民办学校在建设用地、招生计划、教育科研、扶困助学等方面与公办学校的同等待遇,建立健全激励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七)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按需设岗,竞争执教,破除职务和职称终身制。加快建立并稳步实施教师能进能出机制,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优化教师队伍。全面推行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制度,选好用好管好优秀中小学管理人才。改革和完善分配制度,形成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使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教师倾斜。
  (八)创新招生就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办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推进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推行公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与初中学校适当挂钩的办法。对职业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的招生政策,职教学校可以注册招生、常年招生、多次招生,可以面向社会招收往届生及希望掌握一技之长的社会青年。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单位、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对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政策优惠。抓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学生及时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服务,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三、推进教育重点工程,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九)着力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工程,提高“校校通”建设水平。根据区域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规划城乡中小学布局,加强农村初中、定点小学标准化建设,扩大施教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合理控制城市中心区域学校的规模,搞好城市新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改造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公平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积极推动星级高中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高中教育的需要。
  (十)抓紧建设职教实训基地。坚持统筹规划,多方投入,以现有职教中心为依托,加强学校间、校企间的合作,抓紧职教实训基地建设,有效解决职教发展中实训条件薄弱的问题。至2007年,市区以南通中专为主,联合有关职教院校、企业,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大型职教实训基地,并实行共建共享,服务市区职业学校教学和企业员工培训的需要。各县(市)也要建立一个功能较为完备、区域资源共享的实训基地和一批企业实训基地。
  (十一)大力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以实施中小学“校校通”工程为契机,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每所学校要有一个以上计算机教室或多媒体教室,三星级高中和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建成校园网。进一步发挥南通教育信息中心的作用,加强教育信息资源整合,提高教育信息的处理和传送能力,逐步实现全市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推广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在通高校要以建设数字图书馆和数字化校园为突破,开发网络课程,开展网络教学,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十二)加快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强化宏观统筹,将推进教育现代化作为重要的政府行为,在创建教育现代化乡镇的基础上,实施分类指导,由点及面,扎实有序推进,力争早日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到2007年,2至3个县(市)区达到区域教育现代化要求;到201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区域教育现代化要求,全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十三)积极推动高等教育发展。将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制定优惠政策,在规划用地、布局安排、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统筹考虑。支持南通大学加快建设与发展,促进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尽快提升办学水平。到2010年,建成5个博士授予点,5至7个部(省)重点学科,1至2个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力争建成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结合全省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调整,优化组合中高等职教资源,做大做强职教事业,创造条件,建设地方性本科高职院校。以广播电视大学、自学考试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依托,构建开放式教育体系,为全体市民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机会。

  四、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增强事业发展后劲
  (十四)提升教师队伍学历层次。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高校补充师资以研究生为主,中等学校补充师资以本科生为主,小学、幼儿园补充师资以专科生为主。拓宽师资来源渠道,面向全社会择优聘用具备教师资格的各类优秀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和企事业单位中具备教师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到学校任教,优化教师学历、专业结构。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鼓励在职教师通过参加研究生教育、自考考试、成人教育等形式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学历水平,加快构建职前职后教育相互沟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到2007年,全市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力比例要分别达60%和65%;初中教师、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比例要分别达60%、90%和80%,其中普通高中教师中硕士学位及同等学力比例要达2.5%,高校教师硕士学位及同等学力比例要达35%。到2010年,全市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力比例要达70%和75%;初中教师、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比例要分别达75%、95%和90%,其中普通高中教师中硕士学位及同等学力比例要达5%,高校教师硕士学位及同等学力比例要达50%。
  (十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大力推进“师表工程”,教育广大教师忠诚教育事业,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教书育人、敬业爱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对高校教师重点开展教学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对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教师重点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整治和规范家教行为。加大培养、宣传和表彰先进师德典型的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奖惩机制。
  (十六)加快培养优秀教育人才。落实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实施高校 “特聘教授计划”,推进中小学“名教师、名校长工程”和 “青蓝工程”,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和学科梯队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学术大师、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形成有益于教育人才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活力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人才和智力,适当扩大外聘教师的规模,重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鼓励企业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 到2010年,培养10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200名市级骨干教师、300名市级教坛新秀。
  (十七)建立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制定农村中小学教师在教学研究、继续教育、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改善农村教师待遇,鼓励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建立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经历。定期选派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市示范学校挂职进修,选派城市示范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逐步实现教师交流定期化、制度化。培育教育人才市场,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合理流动。

  五、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打造事业发展品牌
  (十八)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持南通教育持续高位走强,树立南通教育品牌,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品德、智力、知识、能力统一纳入学生评价体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特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重视抓好学校体育和卫生工作,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抓好学校卫生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和青春期健康教育。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丰富学生的美感体验,培养学生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加强学生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引导学生接触自然、了解社会,开阔视野,增加实践经验,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充分发挥教育评估督导作用,建立全面、公正、权威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和监控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和学生身心健康和谐成长。
  (十九)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构建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社会家庭横向沟通的学校德育体系。进一步丰富德育内容,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民族精神教育,培养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和创业创新创优的精神,引导学生立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进一步抓好诚信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抓好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重点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使用和管理。中小学要开发和建设优质德育课程,保证各门课程教育体现德育功能。高校要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十)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更新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综合实践课程建设,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高度重视幼儿启蒙教育,注重早期幼儿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做好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衔接,防止幼儿教育“学科化”、“小学化”倾向。职业教育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需求,开发新专业,改革课程设置,调整教学内容,加强学生岗位技能训练;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的合作,实行联合办学和“订单式”培养。高等教育要进一步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专业学科结构,加强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倡导研究性教学,强化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二十一)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实行普职成三教统筹、经科教结合,充分发挥教育在知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服务“两个率先”。在通高校要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强力实施科研攻关,集中力量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加强产学研结合,推动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建立研究、开发、转化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职教院校要进一步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机械、化工、服装、电子、计算机、船舶、港口、旅游、烹饪等与地方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相配套的主干专业建设,为我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充足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二十二)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立足服务“三农”,综合运用农村各类教育资源,整合农业、科技和教育的力量,吸收适应农村教育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内容,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劳动力人口素质,增强农民创业致富的本领,促进农民富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大力发展成人继续教育,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作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提高培训和立业创业技能培训,进一步丰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广大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他们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优化统筹和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加快构建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终身教育体系,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城市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十三)积极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采取政府与民间并举、双边与多边并行的办法,开展以学科、学术、学者、学生为主体的国内、国际交流,不断扩大交流规模。鼓励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尤其是高等职教资源来通独立办学或合作办学,引进国内外智力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教育管理。积极承办高层次国际教育会议,参加国际教育组织活动,不断拓宽国际交流渠道。大力开拓国际教育服务市场,面向国内外推介南通教育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到市外办学。加强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和测试工作,促进国际劳务输出。   
  六、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为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二十四)落实政府投入教育责任。各级政府要把确保教育投入作为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目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依法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各地对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超收的部分要按相应比例安排教育支出,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结果实现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幅高于财政性收入增幅。各级政府应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教育经费增长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绩效考核与审计监督,提高使用效益。
  (二十五)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各级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县级政府要确保财政教育经费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农村教育,将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经费等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确保教师工资、省出台的地方津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尽快解决农村教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提高教师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学校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并正常运转。县、乡级政府要保证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依法使用,严禁统筹挪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助学制度,保证每个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的就学机会和权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安排专项资金、盘活教育闲置资源等方式,着力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建设形成的债务,争取到“十一五”期末内基本解决。各地在化解乡村债务时,要优先化解农村中小学债务,不能因债务纠纷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挪用挤占中小学经费的行为。
  (二十六)坚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政府承担。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调整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落实国家对从事教育服务的免税政策和鼓励社会对教育事业捐赠的政策,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进一步开拓信贷、教育服务、科技开发等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的潜力,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对已建新校区学校的老校区、布局调整中的废置校园和城市教育闲置用地进行置换,土地置换净收益全部留用于教育的建设发展及偿还债务。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新区开发要按规定预留教育用地。

  七、加强对建设教育强市的领导,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十七)强化对建设教育强市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为奋斗目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强化宏观统筹,落实有效措施,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教育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负责具体抓。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各级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情况、教育经费依法增长情况、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考核的指标体系。进一步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重视抓好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探索符合民办教育特点的党建工作新形式、新路子。各级领导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问题,扎扎实实为教育强市建设办实事、办好事。
  (二十八)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切实加强教育法制建设,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办学行为和教育管理行为。广泛深入地开展教育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兴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教育执法力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决查处各种涉及教育的违法事件,维护学校和师生的正当权益。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学校独立法人地位,全面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全面实行教育政务公开,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努力形成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参与、学校依法办学、学生依法受教的良好局面。
  (二十九)营造建设教育强市的良好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做教育工作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尊师重教的积极性,动员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教育部门要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宣传、发展改革、财政、人事、公安、科技、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建设、税务、物价等部门要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加快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为建设教育强市服务的水平。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确保高校稳定和中小学安全。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