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等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1-05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05〕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等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