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200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2-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4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狠抓事故隐患整改,积极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全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基本稳定,涌现出了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海安县人民政府等19个先进单位和黄本华等68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南通市200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五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