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0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区级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和《南通市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