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05〕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科技局《2005年度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竞赛评比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