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04〕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 市经贸委《关于南通市参加第八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