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公布南通市1991-2002年度文学艺术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通政发〔2004〕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三个贴近”,积极投身于南通市的三个文明建设,努力开展文学艺术创作,创作了一批具有时代气息和地方特色的优秀作品。根据《南通市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的规定,经南通市文学艺术奖评奖委员会认真评审,并经南通市政府网站公示,共评出南通市1991-2002年度文学艺术奖获奖项目195项,现予公布。
希望获奖的文学艺术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创作出更多更优秀的文学作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文学艺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繁荣我市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加快建设文化大市,实现我市跨越发展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南通市1991-2002年度文学艺术奖获奖项目
二○○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