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200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
来源: 发布时间:2004-07-16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办发〔2004〕55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要求,现就2003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2003年底前在职的各县(市)区(含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本年度在职的前任领导的工作业绩可包含在考核实绩中。

  二、考核内容:按照南通市200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要点(附后)进行。重点考核党政主要领导在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方面所做的实事、所取得的工作实效。

  三、材料要求:请各被考核对象对照责任目标的内容写出书面汇报,填写考核表(附后),并附证明材料。

  四、时间要求:6月底前,各地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材料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科技局。
7月,市委、市政府将组织有四套班子领导参加的考核组,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专门考核,考核采用集中交流汇报的方法。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1.南通市200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要点
     2.2003年度南通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表(略)

 

附件1:

南通市200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
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点

  2003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党政领导推进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指标
  (一)党委、政府专题或专门研究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的情况,作出的重要决定以及解决的实际问题。对召开的会议及解决的重大问题及其产生成效提供说(证)明。

  (二)年度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计划的制订、执行、考核、奖励情况。提供规划和计划文本及证明执行和产生成效情况的材料。

  (三)建立党政领导科技工作、优秀人才联系制度,为重点科技园区(基地)、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科技项目(含科技开发项目、成果引进和科技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领域利用外资项目等)、重点专业技术人才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取得的成效。提供证明材料。

  (四)推进本地区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的新举措、形成的特色和工作成效。指本地区在科技政策与管理,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等方面的独创性工作和突出成效。提供证明材料。

  二、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的基础指标
  (一)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和人才培养资金占财政决算支出的比例和增幅。根据人大通过的决(预)算报告和财政支出凭证填写。

  (二)科技活动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三)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情况。提供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信息系统、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中介组织和机构等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四)专利申请数的增幅。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五)专业技术人员数和增幅、研究生及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数和增幅、具有高级及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数和增幅、每万人科技人员及高层次人才吸纳与培养的增幅。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六)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的增幅。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额比例的增幅。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八)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增幅。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九)2003年度南通市科技兴市功臣奖金兑现情况。

  三、经济发展的效率指标

  (一)工业资本金利税率。

  (二)万元工业产值能耗。

  (三)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增长率。

  (四)农业土地产出率。

  (五)城镇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上述效率指标,均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