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带头做好节约用电让电于民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4-07-02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04〕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今年全市电力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夏季电力紧缺状况更为严重。为了保证我市电网的安全运行,保证城乡居民生活以及学校、医院、部队等重点用户的正常用电,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自觉采取必要的节电措施,做到让电于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约用电,让电于民”的重要性。做好节约用电工作,既有现实意义,更有长远意义。从当前看,通过开展节约用电工作,可以缓解当前电力紧张的矛盾,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关心和高度负责。从长远看,通过开展节约用电工作,可以形成良好的节电习惯和工作机制,有利于社会经济全面、持续、协调发展。

  二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办公场所(计算机房、值班室、会议室、对外服务场所除外)在夏季温度低于30摄氏度、冬季高于3摄氏度时原则上不开启空调。空调开启时温度设置夏季一般不得低于27摄氏度,冬季一般不得高于20摄氏度。进入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各单位空调开启原则上应避开用电早高峰及腰峰。白天亮度能得到保证的办公室原则上不开照明灯,走廊及通道等较不需眼力的场所,坚持不开灯或少开灯,并注意养成随手关灯习惯,不开无人灯、长明灯。推行步行运动,减少电梯使用频率,四楼以下尽可能不搭乘电梯。

  三要按照“节约用电”的要求,做好电器设备的更新与维护工作。坚决贯彻国家节约用电办法,推广使用高效率节能型的电器设备。在电器设备更新改造时要把节能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严格把关,努力做到使更新的电器设备既经济又省电。加强对电器设备维护保养和配电线路检测检修,减少电耗,提高效率。

  四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社会节约用电工作蓬勃开展。以身作则,带头做好节约用电工作,杜绝一切浪费电力行为。动员干部职工家属及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按电力部门要求开展节电工作,指导所属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展居民节约用电和大功率家电避峰使用工作。各司其职,整体联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节约用电的生动局面。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节约用电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节约用电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落实各项具体措施。要将节约用电工作纳入内部目标责任管理,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电力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力负荷预测及全市错峰方案的贯彻落实。市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落实好路灯及景观照明在夏季灯峰期间(17:00-21:00)的避峰工作(重要活动除外)。人事、监察部门要会同电力主管部门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地检查各项节约用电措施的落实情况。全市各新闻媒体也要积极、适度地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论监督工作。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