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授予2003年度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的决定
通政发〔2004〕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大我市农业科技推广力度,根据《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励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领导小组认真评议,现决定授予“无公害出口蔬菜生产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发”等29个项目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
希望获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越发展再立新功。
附件:2003年度南通市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获奖项目名录
二○○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