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02〕194号
崇川、港闸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城市居民生活状况及其变化情况,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统计数据的质量和代表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06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并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住户经常性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住户调查的必要性
城市住户调查作为我国统计调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重要依据,是各级党委、政府了解和掌握人民生活、收入分配、货币流通以及劳动就业等情况的重要途径,对启动居民消费、扩大消费需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教育制度改革等有着重要作用。同时,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现有的城市住户调查样本规模已难以客观反映我市居民的真实收支水平及变化趋势,必须扩大样本量,增强调查资料的代表性。
二、认真做好城市住户基本情况调查和经常性调查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从明年开始,我市的常年调查户由100户要增扩至200户,此项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落实。扩户后的200户经常性调查,将大大增强样本的代表性,有效提高全市城市住户调查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根据国家和省调查方案的要求, 200户经常性调查户将在城市住户基本情况调查1200户大样本中产生,要做好城市住户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确保今后几年经常性调查样本的代表性。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城市住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操作难度大,为保证此项调查的顺利开展,两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街道和社区给予支持、配合;公安、财政、民政、劳动、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市统计局要加强协调,南通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好此项工作。
被抽中户家庭所在单位,要大力宣传城市住户调查的意义和作用,做好被抽中职工的思想工作,积极配合完成国家的调查任务;被抽中居民户要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如实申报每一项调查内容。统计部门和调查人员必须对居民家庭和个人资料严格保密,以消除调查户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