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通办发〔2004〕25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4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表中所列责任单位为该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主体,牵头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协同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请各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年度任务目标,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快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确保今年争创江苏民营经济第一大市首战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