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通市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4-12-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贸委、财政局《南通市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