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授予吉宏珍、追授潘兵兵等同志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04-12-03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发〔2004〕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2年市第二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以来,全市又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危急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各种违法犯罪和自然灾害事故进行英勇斗争,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南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吉宏珍等32位同志"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追授潘兵兵等2位同志"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在全市通报表彰。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吉宏珍、潘兵兵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光荣事迹,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建设"平安南通"、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

  一、授予"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人员
  吉宏珍    海安县胡集镇拥徐村28组村民
  康宜俊    海安县西场镇施秦村7组保安队员
  冯爱华    海安县角斜镇五虎村14组保安队员
  徐晓龙    海安县角斜镇滩河村25组保安队员
  马  军    如东县掘港镇青园村1组保安队员
  顾春荣    如东县掘港镇芳泉村6组保安队员
  袁乃新    如东县大豫镇卫生院医生  
  鞠九江    如皋市无线电一厂法律顾问 
  夏继业    如皋市如城镇个体业主 
  夏洪硕    如皋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 
  祁文林    如皋市缫丝厂退休职工 
  陆顺甫    通州市十总镇爻北村1组旅馆业主
  曹德才    通州市十总镇爱儿小学门卫
  李卫金    通州市二甲镇光明新村居民
  龚林兰    海门市金天出租车公司司机
  陈 华    海门市白兔集团职工
  张伯辉    海门市大同新村居民
  郭建兵    启东市近海镇合兴圩村个体船主
  张兴华    启东市汇龙镇城河新村居民
  管俊杰    中国银行启东市支行职工
  陈  兵    启东市汇龙镇彩臣二村居民
  杨德丰    南通市汽运集团启东分公司职员
  顾继祥    南通市学田新村保安队员
  仇蔡成    南通市文峰花苑房管所职员
  何建军    南通市曙光漂染厂工人
  王建清    南通市南川园新村出租司机
  成明强    中国银行南通分行港闸支行职员
  俞晓毅    南通市唐闸镇新少儿书店经理
  刘振华    南通开发区中兴街办斜洪桥村2组村民
  张卫东    南通开发区竹行镇长桥村9组村民
  许春柱    南通开发区小海镇定海村27组村民
  顾  兵    南通农场四大队江海派出所保安队员

  二、追授"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人员
  潘兵兵    生前系南通市观音山镇中学学生
  刘荣昌    生前系海门市东灶港镇闸桥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