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2-28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将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为此,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并开通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渠道。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局机关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领导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终综合绩效考核。二是持续加大“五公开”工作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39条,其中,政策文件类14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公示公告类信息108条,(包括挂牌督办事故公告、重大隐患挂牌公告、极端天气预警等),部门预决算(含“三公”) 信息8条,人事信息2条,公布提案建议办理结果3条,解读回应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公开指南1条,发布便民信息57条。三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同时加强“三公”经费公开。紧紧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警示、震慑等作用。今年以来,我局共在门户网站、南通日报等主流媒体上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四批次,公布重大隐患49个。四是深入开展解读回应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本系统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民心专列·政风行风热线,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关制度规定和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的解读范围,把握好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2018年我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在线访谈1次、政风行风热线1次。内容分别为汇报2018年上半年南通市安全生产情况、解读“我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相关规定”、与听众交流安全生产工作,就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促使全社会更加关注、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咨询情况

本局秉着首问负责制原则,做到来访接待热情、举报受理及时、查处反应迅速、咨询答复规范。2018年,共受理各类咨询、举报151件,其中信访举报58件,部门信箱57件,12345热线36件。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处理。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安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次,其中信函件1件。办理过程中,我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群众公开相关信息,按时办结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以来,南通市安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由本机关产生的信息。目前,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由本机关产生的信息,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但在自查、对照检查中发现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内容仍需加强审核;在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上仍需下功夫(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性协调性,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

2019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依法公开意识,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建行之有效的公开手段,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