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8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制度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
1、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设立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为主要领导,区政府办副主任为分管领导,明确区政府法制办负责牵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厘清各部门职责分工,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港闸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覆盖、无空缺。港闸区政府利用区长办公会,区政府领导班子专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从组织领导层面予以保证。本年度共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3次,培训近200人次,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规范。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规范流程,把好关口。截至目前,全区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二是通报机制持续强化。区政府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相结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每月发布信息通报,实施稿酬制度,调动全区各部门和街道信息报道的积极性。同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切实保障大众知情权。三是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法治工作大考核体系,每季对各街道、部门进行考核;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区政府法制部门及时反馈至相关街道和部门,指导督促相关街道和部门进行整改;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5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3、机构及人员配置不断完备
2017年全区设政府信息公开机构1个,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0余人。区政府为全区各部门均配备了法律顾问,指导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二)重点领域信息高质量公开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
在区级标准化权力清单和办事指南已按时完成的基层下,按照实现“不见面”办理的难易程度进行归档分类,明确全区行政权力事项3553项,其中不见面审批权力事项334项,不见面公共服务事项101项,并于今年6月和9月分别公布了第一、二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出台《港闸区优化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流程实现“3550”目标实施细则》,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程序。
2、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情况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港闸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全区“双公示”信息公示平台,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全面公示。2017年已有1384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示。
3、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港闸区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省里统一平台公开,区内60家一级部门2017年预算情况也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及省同一平台公开,细化到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的逐项对比。
4、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港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400宗,总交易额为20679万元,共节约资金3050万元。所有交易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等信息同时在港闸区政府采购网站和区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披露。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截至2017年底,全区共有低保对象524户870人,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816万元。
6、食品药品安全和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重点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工作动态73例、食品监督抽检信息3次,涉及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食品样品580批次,发布食品消费预警信息1起。
7、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情况
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2017年社会组织成立34家,变更3个,评估78家,年检通过455个。
8、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结果公开情况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17年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144件、政协委员提案142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以上。
(三)主动公开工作高标准完成
一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中对区级部门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对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二是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截止2017年底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755条。“港闸发布”政务微博粉丝量近7万,月曝光量达27万余次,公开政府信息1458条。政务微信公布信息913条。三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2017年全区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0次。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推进
2017年,港闸区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件,办结率100%。全区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33件,均依法处理,切实维护申请人知情权。区本级政府因信息公开答复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6起,均胜诉。9月底区政府开展行政应诉技巧及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11月底开展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考试,切实提升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区致力于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作用,实现多渠道接收,为申请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二是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实行办理时限预警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期限答复申请。三是实施双人承办交叉审核制度。对所有信息申请,均实行双承办人交叉审核,通过两道审核关口,确保信息答复的准确性。四是探索菜单式反馈制度。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形成问题整改菜单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上级要求和发展需要,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信息公开的随意性较大。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还要深化。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及时和准确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的能力还要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水平尚需提高,一些部门的信息公开答复专业性有所欠缺,答复不够准确规范。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
2018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89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办发〔2016〕66号)等文件精神,制订相关配套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
全面提升全区各职能部门、街道(开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一是继续通过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等形式着力推进全区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规范化,提高全区各职能部门、街道(开发区)法制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会办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机制,保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准确。
(三)探索更加有效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每月研判矛盾纠纷,主动上报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报告。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与信访工作、行政监察的衔接,形成良好的互动反馈机制,共同做好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区信访局等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公民来访咨询的接待工作,反复宣传有关法律政策,积极与有关部门、街道联系沟通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一人多次申请信息公开问题,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