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港闸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28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6年以来,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办发[2016]8号、国办发[2016]19号、苏政办发[2016]55号等文件,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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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首先,领导率先垂范。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利用区长办公会,区政府领导班子专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从组织领导层面予以保证。其次,建立组织网络。针对部门、街道班子调整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及时更新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明确工作职责及分工,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全覆盖、无空缺。再次,提升工作能力。针对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出现的新趋势、新问题,由区政府法制办扎口,对区政府工作部门、街道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内容统一把关,规范程序,提高能力,提升实效。

(二)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全面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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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梳理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专项资金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五项清单,全区21个政府工作部门1900余项权力按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全部向社会进行公开;19个工作部门132项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予以公开。动态管理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保留行政事业性一级收费项目40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22项,降低办事成本争取价费政策支持,对特定对象减免、停止征收、降低共计43项,每年减少收费金额529.35万元。区级标准化权力清单和办事指南也已经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编制完成。

2、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港闸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全区“双公示”信息公示平台,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全面公示。截止2016年12月底,已有910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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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港闸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已在区政府网站中予以公开。61家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和1家二级部门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也一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今年港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604宗。所有交易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等信息同时在港闸区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发布或区公管办备案。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1-12月,全区累计医疗救助近3万人次,医疗救助金支出近700万元;1-12月临时救助654户次,发放救助金近40万元。

6、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和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发布食品药品政务动态工作信息39例、2016年度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结果公示1例、食品相关公告2例,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2例。

7、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今年社会组织成立27家,变更2个,注销11个,评估89家,年检结果418个。

8、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90件、政协委员提案159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7%。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

(一)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中对区级部门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对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截止当前全区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9679条。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到目前为止全区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

(二)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多渠道接收,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等媒体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实行办理时限预警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期限答复申请。依申请公开实施双承办审核,对所有信息申请,均实行双承办人交叉审核,通过两道审核关口,确保信息答复的准确性。菜单式反馈,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形成问题整改菜单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截止当前,港闸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6件。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通报和督督查考核机制。一是严格规范保密审查程序。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规范流程,把好关口。截至目前,全区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运行机制。二是强化通报机制。区政府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相结合,通过网站每月发布信息通报,实施稿酬制度,调动基层信息报道积极性。及时发布《港闸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全区信息公开工进行客观评价。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法治工作大考核体系,每季对各街道、部门进行考核;强化监督,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区法制工作部门及时反馈至相关街道和部门,指导督促相关街道和部门进行整改;建立政府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1名,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三、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情况

全区设政府信息公开机构2个,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0人,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

港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