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度,我中心支行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简称“领导小组”)的部署和督促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为基本指引,不断推进组织建设、持续狠抓制度创新,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制度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严格政务公开审查制度。我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法律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及程序,坚持“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落实保密审核,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不予公开,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金融信息,坚决不予公开。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流程。2016年,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行政执法信息工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政执法信息操作规程》,我中心支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公示流程、责任部门、公示期限、监督机制等,目前已经定期按照规定对行政许可、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2016年,我中心支行根据人事调动和岗位轮换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一把手行长任组长、分管行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以及相关科室部门为小组成员,统筹规划全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律事务岗、政务公开岗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妥善处理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衔接。明确办公室政务公开岗位专人负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办公室法律事务岗位和保密工作岗位人员负责对公开内容进行法律审核和保密审查。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为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我中心支行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部门,通过政务公开联络员机制,强化“一把手挂帅、联络员具体负责、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要求,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三)不断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内容
一是开展权力清单及办事指南编制和公示工作。2016年,为有序推动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我中心支行全面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梳理更新了囊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审核报转事项的行政权力清单,编制行政权力办事指南,主动公开业务流程、办事期限、咨询方式、监督途径等信息,树立权责统一,促进内外监督。
二是积极举办新闻发布会。2016年,为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我中心支行以“南通市存款超万亿元”为契机,在南通市新闻发布中心成功举办新闻发布会。我中心支行利用新闻发布会向参会的市内外30余家媒体详细介绍了我市存贷款增长情况及金融运行特点,接受了参会相关媒体的提问,并认真做了解答。通过新闻发布会,向更多社会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展现了我中心支行作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良好形象。
三是与地方政府门户网站深化合作。2016年,我中心支行在“南通信用网”上开辟南通征信服务专栏,为广大公众梳理和整合征信知识,开展征信普法教育宣传。主要栏目包括征信服务、政策法规、征信动态,其中“业务办理资料下载”子栏目提供相关流程和携带资料等内容下载,为业务办理者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在“南通信用网”首页放置了“学习征信知识 维护自身权益”宣传飘窗,丰富征信知识宣传形式。
四是与地方电视台深度合作。2016年,为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受众范围,提高传播质量与速度,我中心支行与南通电视台开展深度合作,围绕支付、征信、反洗钱、国库等重点领域,为中心支行制作宣传短片,每天在地方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大大提高了宣传范围和质量。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中心支行在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机构概况4条、政策文件9条、政策解读4条、规划计划8条、人事信息38条、应急工作信息5条、行政执法52条(将所有行政执法事项与政务中心网站设置链接)、工作动态354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9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0条、公开指南1条、其他信息7条。
(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我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坚持“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和依法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我中心支行未接到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出政务公开的申请。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中心支行系统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第五部分:政务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我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申请公开制度》规定,办理依申请提供政务事项或信息,均不收取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形式有待丰富、政务公开查询途径有待完善等。下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将以大力创新、促进履职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强化对各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努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第八部分:附 表
附表:1.2016年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16年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统计表
3.2016年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附表1
2016年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申请总数 |
件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0 |
其中: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附表2
2016年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举报投诉数 |
件 |
0 |
附表3
2016年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4.其它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