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64/2021-08575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通政复〔2021〕126号
成文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1-09-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崇川区市北新城02单元H1-13、H1-17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崇川区市北新城02单元H1-13、H1-17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市崇川区市北新城02单元H1-13、H1-17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1〕1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市北新城02单元H1-13、H1-17等地块(东至通生路、南至江海大道、西至高横一河、北至高横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通生路西、高横路南侧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并与周边原行政办公用地合并统筹考虑。地块(含原现状建筑)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政复〔2021〕12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