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1-08575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1〕126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崇川区市北新城02单元H1-13、H1-17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崇川区市北新城02单元H1-13、H1-17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市崇川区市北新城02单元H1-13、H1-17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1〕1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市北新城02单元H1-13、H1-17等地块(东至通生路、南至江海大道、西至高横一河、北至高横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通生路西、高横路南侧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并与周边原行政办公用地合并统筹考虑。地块(含原现状建筑)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