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1-01844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1〕18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南通创新区L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南通创新区L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2021年2月4日《关于调整南通创新区L2-01-01、L2-01-0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1〕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通创新区L2-01地块(东至通盛大道、南至通沪大道、西至静海大道、北至支路L)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L2-01用地性质由科创用地调整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十五号支路向东移10米,支路Y向西延伸至静海大道,将L2-01地块分割为L2-01-01、L2-01-02两个地块,调整后的地块控制指标为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20米,L2-01-01地块容积率分别≤4.0、L2-01-02地块容积率≤4.8。
二、调整后的南通创新区L2-01-01、L2-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地块控制指标及道路红线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调整后的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