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3-21111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3〕168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17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通州湾示范区核心商贸城01单元B、C、E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通州湾示范区核心商贸城01单元B、C、E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通州湾示范区核心商贸城01单元B、C、E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1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通州湾示范区核心商贸城01单元B、C、E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其中B、C街区东至纳潮河,南至滨海大道,西至乐海大道,北至长江路,面积约2.07平方公里,规划以居住、教育、机关团体等用地功能为主;E街区东至北一干河,南至黄河路,西至纳潮河,北至滨海大道,面积约1.47平方公里,规划以居住、商业、教育等用地功能为主。市国动办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编制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通州湾示范区核心商贸城城市设计和风貌控制,着力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构建蓝绿开敞空间体系,落实优质共享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打造生态宜居港湾新城。
四、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通州湾示范区核心商贸城建设和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