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0-08917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0〕107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同意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物资保障中心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同意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物资保障中心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批复
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
你单位2020年8月20日《关于恳请同意划拨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物资保障中心项目用地的请示》(通州湾管〔2020〕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通州湾示范区珠江路北、珠海路东4151.5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至通州湾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使用,作为其消防救援物资保障中心建设用地,请你单位抓紧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