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19-07318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办发〔2019〕87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0-09 | 发布日期: | 2019-10-0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 |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020年,市委、市政府将围绕初心和使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委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争当“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先锋”的总体要求,继续兴办一批民生实事项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报送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排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聚焦需求,精准突破。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一线摸民情、听民心、访民意,使实事项目更加聚焦需求和问题,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多向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倾斜。二是对照标准,提高质量。对照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和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深入查找民生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编排一批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实事项目。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与发展阶段相适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的要求,优先安排当年能够完成或明显见效的项目。
二、编排重点
围绕扩大教育供给、促进脱贫增收、提高健康水平、完善社会保障、满足养老需求、提升居住条件、改善环境质量、丰富文化生活、优化城市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等10个重点领域,深入对接明年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城市“微治理”、污染防治攻坚等项目计划,按照“滚动推进”的要求,分新建、续建、储备三类编排项目。新建项目是指根据上级关于民生工作的新要求和城乡居民的新期盼,新启动实施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属于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项目或往年已列入、群众认可、反响良好,2020年将继续列入的项目。储备项目是指处于调研谋划、分析论证阶段,待条件成熟后再实施的项目。
三、编排要求
(一)项目申报部门要对项目可行性进行深入调研论证,特别是涉及用地的工程建设类项目,要提前与各县(市)区、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衔接沟通,做到项目资金、征地动迁、规划用地等各项前期条件基本成熟,确保项目切实可行、顺利实施。
(二)要对项目所需经费进行科学测算,明确投资概算、投入主体、资金来源等情况,凡财政投入项目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明确财政资金拨付渠道和数额,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三)涉及多部门实事项目,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前期工作。
(四)各部门、各单位申报的实事项目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报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市政府分管领导将对报送的项目建议进行统筹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修改,并于11月1日前再次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附件:1.2020年为民办实事新建、续建项目申报表
2.2020年为民办实事储备项目申报表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
2020年为民办实事新建、续建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联系人: 电话:
项目内容 |
(简明扼要,一句话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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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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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实施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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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滚动推进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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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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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分析及前期工作进展 |
(按照编排要求说明相关情况,工程建设类项目还需说明项目立项、规划、拆迁等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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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入 |
2020年当年投入 |
其中:各级财政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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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资金 |
市本级 |
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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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涉及具体点位的要逐一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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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0年为民办实事储备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联系人: 电话:
项目内容 |
(简明扼要,一句话表述) |
协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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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的总体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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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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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和可行性 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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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期工作及实施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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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拟正式实施时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