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1-01055 | 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办函〔202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0月17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通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17〕154号)同时废止。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