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发布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环节的有机衔接,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主动公开。2024年,累计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各类环境质量、政策解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监管、行政处罚、环保督察等信息1434条。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工作进展、热点问题等,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开展集中采访30余次。秉持主动沟通、真诚交流的理念,全面、准确、及时做好19件人大建议、26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答复满意率100%。梳理确定每月环保为民服务项目清单,逐项明确问题解决路径,统筹安排工作进度,主动通报公开处理结果。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登记、交办、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今年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件。从申请途径看,以在线、信函、当面申请为主;从申请内容看,以申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以及环境管理信息等为主。除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外,所有申请均依法按时完成办理,答复率100%。均按时办结,未发生超期办理现象,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是强化信息管理。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深化由办公室统筹,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业务部门牵头,执法、法制、信访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理清信息发布责任。高质量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策解读专栏对政策制度详细开展图文解读,为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2024年新发布一件规范性文件。配备1名同志专职承担网站维护和信息发布。专人负责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网站值班值守每日巡查读网,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四是夯实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手机软件及其他有效载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信息。全年在新华社、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等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发布报道1900余篇,《2024南通市生态文化月暨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多彩作品共倡生态文明新风貌》阅读量达62万。开通“南通生态环境”视频号,以更加直观生动的形式呈现环保工作动态,全年共发布视频94条,直播4次,《我爱你美丽南通》视频播放量达1.8万。“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报道1900余篇,微博号发布8700余条。根据《中国环境》每月发布的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新媒体传播影响力榜单,双微在全国、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均位居前列。

五是加强审核保障。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一般信息和重大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并在局政务协同系统实现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功能。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做到“三审三校”“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4

行政强制

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1

5

2

0

0

0

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2

4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6

0

0

0

0

0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1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1

1

0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1

5

2

0

0

0

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开展,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表述过于专业,将专业信息与转化为群众通俗易懂的表述方面,仍需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急群众之所急,提高答复效率;解群众之所惑,提高答复质量,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国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4年我单位无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