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发布《南通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统筹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健全制度规范,提高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

(一)强化依法规范主动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各项工作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我局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重大项目推进、民生保障服务、交通安全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政府信息996条,“南通交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分别累计发布信息184条、334条。办理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0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梳理,对“重大民生信息”等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答复、及时办结,高效回应群众诉求。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严格落实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救济途径。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同比上升29%,其中办理自然人申请件15件,商业机构及法律服务机构申请件3件,均按照要求答复完毕。本年度未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当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信息公开资源管理。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对《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南通实施方案》、《南通市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进行了政策解读和图解。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定期发布政务信息,《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从此“南通好通”了》微信公众号信息最高阅读量达6942人次。

(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高度重视局网站日常维护和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充分发挥局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2024年,我局在局网站“互动交流”版块增设“公职律师”栏目,设置“交通运输公职律师在线服务”网站飘窗,提升栏目识别度,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行业法律服务,提升信息公开互动性和群众参与度。

(五)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的要求,加强局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日常监管。修订完善局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办法》、《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按照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审查,确保发布的各类信息符合《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对照季度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检查情况反馈,做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

0

0

2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1

0

0

1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1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1

0

0

2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数据关联方面,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服务数据关联不足。2025年,我局将举一反三,加强相关板块栏目数据维护,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准确。

2. 敏感信息处理方面,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的相关政策脱敏处理不足。2025年我局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国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本年度我局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我局制定的《南通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通交规〔2022〕1号)等11件现行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因为认定口径问题,不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作为市级规范性文件予以认定,在本年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栏目“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废止件数”中体现。

本报告可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nantong.gov.cn/)获取。如对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电话:0513-59003715,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1号政务中心停车综合楼;邮编:22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