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统计局202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通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起到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通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和服务社会公众能力,为建设法治政府贡献统计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动态,坚持做好“第一时间”官方答复和解读,通过南通市统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统计数据、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以及市局机构概况、领导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政务信息。今年以来,依托南通市统计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条,发布各类数据及数据解读163通过数据南通发布经济社会数据2500条,通过“南通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181期内容。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责任制,高质量完成269件部门信箱、2112345热线办件,按时办结率和一次性办结率均达到100%。抓好新中国成立75周年契机,制作《潮涌江海 数说沧桑巨变》统计画卷举办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统计开放日现场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举办南通获批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40周年图片展,作为主发布单位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民生保障和人民生活主题新闻发布会。以图文结合、视频、动画等形式更好展示数据,以宣贯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多渠道、多元化推进政府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30件,均为网络平台申请件。申请内容主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为确保申请的有效答复,在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耐心仔细核准申请需求,严格依据申请人的申请要求进行答复,确保答复口径准确、规范。对不属于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为申请人提供准确的申请方向。2024年共办结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占比90%,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指明申请方向2件;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关键基本制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首问负责、逐级审核机制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牵头,主动归集审核各专业产生的政府信息,对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应当包括的事项逐一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公开事项不遗漏。对历史信息定期开展自查,修正错误数据与表述,确保信息准确性、连贯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明确职责加大公开力度逐步推进各功能模块升级迭代,不断优化网页页面布局和政务新媒体用户服务体验。提高对数据南通等数据主要发布版块信息发布要求,结合信件咨询情况,新增“全社会研发人员”“规模以上工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等指标,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局办公室牵头修改完善《南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撰稿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严格信息发布标准化流程,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响应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依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对标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监测管理,切实做到一日两监测,一周一更新的总体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1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1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

0

1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南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政府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较大提升,在统计数据解读力度、政策解读效果、政务信息管理水平等方面还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数据发布和解读。聚焦新形势下经济运行的新特点、新变化,注重运用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做好宣传解读,使统计数据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坚持改革创新,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高质量做好具有统计特色的政府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国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4年我无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