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1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通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1595。报告电子版可从“南通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ylbzj.nanto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服务社会公众能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613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照护服务机构申报公示31条,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部分市定价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公示3条,公开人大代表、政协提案12件,办理满意度100%。办理市长信箱23件,部门信箱103件,办结率100%,选取咨询热度较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在“南通医保保障”微信公众号做好政策,公开发布信息超800篇次,粉丝数近32万人次,其中灵活就业缴费指南、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等推文阅读量均超3.5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分类办理依申请公开办件2件,办结率100%,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做好本单位的公开目录管理,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局网站对外公开征集《南通市医疗保障办法》《南通市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类文件5件,公开答复留言1件,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对医保政策合理建议,增进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在微信公众号做好医保政策+健康科普+关爱群体等多个系列科普更新,邀请本地网络达人亲身体验医保码就医购药全流程,推动医保政策宣传“破壁出圈”,有效扩大医保政策的知晓面,提升群众的理解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阵地建设,探索建立多维度政策解读体系,讲参保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医保“大白话”。在局门户网站,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专题在线访谈,科普医保集采政策产生的改革红利;制作“打击欺诈骗保”专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展示;医保新政策在医保知识问答库中及时更新,实现医保知识多渠道宣传普及。在微信公众号服务栏目中创新建设基金安全宣传教育“云基地”,让医疗医药从业人员和广大参保群众近距离学习医保领域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医保基金安全的认知,约7万人次进行线上学习。

  (五)监督保障情况。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关系,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全面落实信息发布“先审后发”“三审三校”的流程和各环节职责,结合医保部门实际增加了“法治审核”和“意识形态”审核两个环节,从严把握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舆情关。同时,根据国家、省、市政府门户网站年度检查指标,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测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对外发布信息做到内容准确、发布及时、表述规范,维护宣传阵地安全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

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

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

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

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补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

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向好,但还存在原创类政策解读频率偏低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对外宣传渠道阵地,提升政策解读频次,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引导全社会关注医保、支持医保、参与医保、共享医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