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1-1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通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扎实开展主动公开。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主动公开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开展情况统计、审计工作动态等内容。围绕全市审计机关重点审计项目、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加强组织策划,持续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发布全市驱动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残疾人保障政策资金审计调查等宣传信息,发布《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让社会公众了解项目安排、关注内容及审计成效,充分展示审计工作的特色和成果。全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19条,其中动态信息1563条;南通审计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政务信息103篇,转载政务信息114篇。聚焦社会热点和审计着力点,全年编印审计简报5期,总结和提炼全市审计机关在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开展办理工作,按照法定时限和要求进行答复,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加强对公开内容的综合研判,科学合理确定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2024年市审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来信申请6件,其中线上4件,线下2件,通过处室会商、充分沟通,均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未产生行政复议诉讼。

(三)着力管好政府信息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每条发布信息。执行“六审六校”审核签发制度:各县(市)、区审计局科室人员草拟的稿件须经单位科室负责人、单位信息员、单位分管领导签发后报市局,再经市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依次审核、签发;市局各处(室)的稿件草拟完成后经处室信息员、处长、办公室、分管领导依次审核签发,重要稿件由局主要领导签发。牢牢守住信息发布安全的红线。

(四)抓实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结合工作特点,开设机关党建、内部审计专栏,积极宣传“审计护航”党建品牌、各单位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南通审计”微信公众号有针对性地制作图文、视频等新媒体作品,有效增强信息发布的号召力、感染力。根据市相关部门要求,落实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每季度网站、公众号错敏词汇、表述自查,并及时纠正;对网站栏目更新周期进行常态化自查,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严格按照网站建设要求做到内容清晰规范,未链接任何商业广告、未在网站普查中被通报、未发生一例网络舆情事件,确保政府信息平台、政务新媒体平稳运行。

(五)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格式、答复时限和公开范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自觉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醒督促各相关处室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确保在重要信息上主动发声、权威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1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策解读、政府舆情能力待加强,政策解读以转发为主,缺少原创、多元解读信息。

2025年,我局将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能力水平;加强内容质量管理,在准确的前提下,提高发布内容的可读性;充分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提升推广传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