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42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有机衔接,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以落实“五公开”为抓手,进一步拓展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及时调整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确定公开事项、具体内容、责任单位,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15条。制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强化网站一般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和重大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做到“三审三校、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确保网站公开信息准确性。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在网站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基础信息、排污信息、自动监控情况等,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主动曝光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环境违法失信行为公开和监管。在网站增设“空气质量指数实时发布”“南通市实景实时拍摄”“企业环保接待日预约”“环境统计年度报告”“监督性监测”等栏目,及时公开环境质量信息。

二是借力新媒体公开。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平台作用,形成门户网站及其客户端、微博、微信等多平台联动、互为补充的信息公开格局。利用“双微”传递生态环境工作动态,每月确定宣传主题及重点,扩大影响力和传播度,既有群众关心关注的老大难问题、环境执法典型案件、有环保法律热点资讯,又有环境质量最新数据、生态环境系统先进人物事迹,展示了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良好的舆论基础。全年微信共报道1896篇,原创1321篇;微博4221篇,原创2434篇。在“江苏生态环境”公众号刊登的习近平总书记一周年回眸专稿总阅读量突破10万人次,为我局首次。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传递权威信息,解读重要政策,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及媒体通气会12次,开展集中采访26次。

三是精准依申请公开。针对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改革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注意事项进行解读,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围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主要内容、保密性、合法性、社会稳定性等相关内容,明确市、县两级审核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准确、规范。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件,其中当面申请24件,网络申请19件,信函申请45件,完成办结8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生态环境部主管杂志《中国环境监察》以《南通:扎实细致让群众得到满意答复》为题,对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54

行政强制

25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8

4

0

6

0

0

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2

0

2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8

1

0

1

0

0

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1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1

0

1

0

0

3

(七)总计

78

4

0

5

0

0

8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1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2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开展,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表述过于专业,无法将专业信息与群众日常通俗易懂的需求信息相匹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仍然较为“保守”,往往以公开后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来决定是否公开等问题。

2022年,南通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国办、省办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江苏省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等要求,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以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