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管理局窗口推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
近日,大数据管理局窗口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全面推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通过市人社局提供的企业名单,核查企业信用报告,凡因欠薪而失信的企业将列入管理黑名单,同期将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招投标,限制、暂停或取消政府补贴性资金支持,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撤销其相关荣誉,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意见》文件要求,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六万元以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大数据管理局窗口提醒广大企业主:劳动报酬不可拖欠,如果资金周转发生困难,切勿一走了之逃避责任;如果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应积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财力支付职工报酬。
(大数据管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