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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幼儿园多收学费
提交时间: 2020-05-06 15:14:44
内容: 尊敬的领导: 东方岚谷幼儿园本学期4月13日开学上到7月中旬,只上3个月,却要收4个月的学费(据说其他许多幼儿园也这样收费)。是幼儿园联合起来私自乱收费还是有关部门所谓的规定?幼儿园给出的说法是如果一个月上了超过15天不足一个月也按一个月算。如果说是平时由于幼儿的自身情况请假没来上学而导致一个月上了超过15天却不足一个月,这种情况按一个月来算,这个我们家长没什么好说的。但是这次由于疫情影响,全体学生都只上3个月,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如果是有关部门规定的话为什么有关部门不去补贴幼儿园,而是让老百姓买单?我们老百姓疫情期间也没了收入,凭什么要多交一个月的学费?上3个月却要收4个月的学费这样收费合理性在哪里?望领导予以调查,整治乱收费的现象。谢谢。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答复
答复内容: 李先生: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7〕9号)、南通市物价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南通市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通价规〔2018〕2号)规定,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可以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
《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幼儿园保教费按月计退。由于幼儿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交保教费。因幼儿园原因(含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停课的,幼儿园应当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
幼儿园如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答复单位: 市发改委 答复时间: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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