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皋市就业处构建行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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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0-08-30 16:43:28 字体:[ 大 中 小 ] | |
8月28日,如皋市就业处支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创先争优和行风效能建设考核长效机制的通知》,从行政执行力、团队战斗力、工作创新力、业务指标完成率和承诺目标兑现率等5个方面着力构建行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扎扎实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实行百分考核。着重考核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的行政执行力、团队战斗力、工作创新力、业务指标完成率和承诺目标兑现率,采取月度考核测评与年度考核评比相结合,实行百分制办法,考核项目分数占比各占20%。每月考核测评一次。 二是注重典型引导。在月度考核测评的基础上,每月从前三名中产生“最佳和谐科室(单位)”、“优秀服务科室(单位)”和“创新先进科室(单位)”各1个。同时,推荐产生“创新工作标兵”、“优秀服务标兵”和“最佳和谐标兵”各1名。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强化奖惩保障。根据月度测评累计考核分实行年终考核总评,其中,平时测评占比70%,年终测评占比30%,产生年度“最佳和谐科室(单位)”、“优秀服务科室(单位)”和“创新先进科室(单位)”以及“创新工作标兵”、“优秀服务标兵”和“最佳和谐标兵”,由处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上级部门表彰。对考核测评连续三次处于后两名或连续两次最后一名的科室(单位),取消年终各种评先评优资格,其科室负责人必须向处党支部写出书面报告,并在全体人员会上说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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